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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所新闻

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!

1、写合同或让他人打欠条,务必在对方落款名字后面让写上身份证号码,否则,后果你懂的。

 

2、给人借钱:如果给现金,务必当日从银行取现而后保留取现的银行票据,ATM机取现则打印票据并保留、银行柜台取现则保留底单;如果转帐,同上,亦务必保留转帐凭证,同时不要注销掉该帐号。否则日后发生纠纷诉至法院,对方不认可,你亦没有提供资金来源,很可能败诉哦。

 

3、借人高息的,在给人借款同时,不要马上就拿回当月或当年的利息,不然被拿回来的这部分不视为借款本金。

 

4、在借款合同中要写明利息,否则是视为不用支付利息;利息超过银行贷款利息4倍不受法律保护这个应该都知道。现在P2P很风行,但实际上制度并不完善,仍需多加谨慎。

 

5、贵州律师事务所提醒关于诉讼时效,如果你是借款方,可以和对方口头约定还款时间,但不要写在借条上哦,这样,你的借条有效期20年不会超诉讼时效。什么?那你担心对方无限期不还款?没关系,按你们约好的还款日子催一下,不还?不还直接法院见,没关系,法院会认可滴,而且再也不用担心对方突然找不到人过了两年诉讼时效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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